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举办时间: 2019年-12月-27日——2020年-05月-27日

举办地点:在线提交资料并评审

活动详情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政策概述

为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聚力创新、聚焦创业,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区战略,苏州相城区就组织申报2020年第一批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发布相关事项通知。

报名时间:2019-12-27——2020-05-27

支持领域

围绕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相城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优先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创新创业的人才。

 

扶持政策

立项的顶尖人才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项目经费资助,并给予引进人才领衔创新的企业最高500万元引才奖励。引才奖励用于补助顶尖人才的不少于5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情况,给予1000-5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并给予引进重大创新团队的企业100万元引才奖励。引才奖励用于补助创新团队成员的不少于5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立项的重点创新创业团队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情况,给予400-8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并给予引进重点创新团队的企业100万元引才奖励。引才奖励用于补助创新团队成员的不少于5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重点创业团队还可享受:

1.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由注册地提供500平方米以内的研发办公启动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自行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按市场价给予不超过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下同);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可申请2000平方米以内的 中试厂房,并免除一年租金(自行租赁中试厂房的,一年内按市 场价给予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中试厂房租金补贴,下同)。

2. 根据团队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相城区创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获得社会资本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项目,根据团队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相城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及团队实力、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及产业化规模等综合情况,签订《项目合同》 后,给予以下资助和扶持:

1. 评审类分三档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大赛获奖类分三档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大赛获奖类可以通过申报评审获得立项后按评审类享受资助。

2. 立项后3年内,企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 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或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同时结合所从事产业特点及专家验收意见,再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追加 项目经费资助。

3. 注册地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并免除三年 租金;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可申请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 厂房,并免除一年租金。

根据团队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相城区创投基金、 产业发展基金提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 不超过500万元;对于获得社会资本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项目, 根据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相城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 供风险投资额30%以内的股权投资,投资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根据人才及团队实力和作用、创新创业项目、引才企业情况等综合情况,签订《项目合 同》后,分三档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并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引才奖励。引才奖励用于补助人才个人的不少于5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

 

顶尖人才、重大创新团队的领军人才和排名前五的核心成员、重点创新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和排名前三的核心 成员、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立项后尚未在苏州市区购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优租房,3年内免收100平方米以内的租金;在相城购买自用住宅后按房价的60%给予安家补贴,其中, 顶尖人才和重大创新团队领军人才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重点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大创新团队排名前五的核心成员、重点创新创业团队排名前三的核心成 员和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立项的顶尖人才、重大创新团队、重点创新创 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领军人才可同时享受以下支持:

1. 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计划,入选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 人才计划”的,叠加享受项目经费区财政分级承担部分;入选国 家“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的专家人才,按1: 1比例给予创新创业资金配套支持。

2. 优先推荐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 技保险费补贴资金和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通过审核的,按照 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30万元的科技 保险费补贴和50万元的科技贷款贴息资助。

3.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并列为科技 部门重点服务对象,提供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科技创新政策的辅导培训。

4. 优先推荐项目团队内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入住人才优租房和申报人才薪酬补贴。

5. 领军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的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相城,子女入学可享受相城居民待遇。

领军人才在项目设立、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问题,采取 “一事一议”的方式,全力帮助解决。

类型和条件

2020年第一批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受理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先落户、后申报”评审类、大赛获奖类)两类。

 

重点创新创业团队。重点支持符合相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已在相关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并在相城进行产业化生产,能给相城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核心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关联性、互补性和整体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国家级专家或地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有卓越的创新能力、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显著的业绩和成效。

3)团队于2016年1月1日后在相城创业或全职到相城企业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可放宽到2014年1月1日。重点创业团队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股东,且企业已正式注册成立,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工作年限、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企业引进的重点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实际到岗工作,且符合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年内投入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产业化前景好、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特别是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大赛获奖类人才为经认定的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大赛名录及名次要求如下:

a.阳澄湖创客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b.国家科技部主办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c.团中央主办的“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商工组)二等奖及以上;

d.省人才办主办的“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e.“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f. 北美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前十强;

g.“创赢未来”海外创业大赛欧洲、全法、澳洲、日本赛区前十强及参加苏州总决赛项目;

h.“春晖杯”优胜奖;

该类项目必须在获奖后一年内在相城注册公司并实体化运作,于公司注册后的最新一批进行申报(仅有一次机会,未申报视同放弃);需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执行董事等),主要精力在相城创办企业;人才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实收资本中人才现金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30%;b.人才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实缴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20%;

4)采取“先落户、后申报”评审方式的创业人才,所创办企业注册时间范围在2016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需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总经理、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执行董事等),主要精力在相城创办企业;在申报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评审类人才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实收资本中人才现金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30%;b.人才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实缴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20%;

申报方式

“先落户、后申报”评审类(含团队项目)和大赛获奖类项目,按照系统上传与纸质上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人及单位进行项目,需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及创业计划书,并上传相应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档(原件扫描件)。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上述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八份(大赛获奖类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必须经所在地人才办初核,再由所在地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审核推荐上报。

申报材料

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必须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他相关材料。

创业人才必须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已落户的还需提供创办企业情况和创业项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事项

1.己获得“阳澄湖科技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创业类人才及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

2.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参赛咨询:朱女士   1382884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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